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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6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4   点击:

各处(室)、二级院(部)、附属医院、附属小学:

根据《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信人社事业〔2016〕34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豫组〔1997〕57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16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原则

年度考核应以平时考核、考勤为基础,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将年度考核与岗位设置、平时考核、聘期考核相衔接,统筹安排,以教职工的年度工作实绩为重要依据,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和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

二、考核方法

为认真做好2016年度教职工年度任职考核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将行政处室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按领导分工进行分配,由主管院领导任组长,部门正职任成员组织考核。二级学院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按部门现有人员比例分配至各二级院部,由二级学院成立考核组负责对本部门人员进行考核。

1、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由各考核组组织,优秀等次的确定要充分考虑各个层次人员。

2、学院科级干部、附属医院和附属小学科级干部由学院党委考核,组织部门实施。其他人员由本单位按要求组织考核并确定等次。

3、对于下列情况,按以下原则掌握:

① 当年上半年退休人员不再参加考核,下半年退休人员正常参加考核;

② 当年新招聘人员正常参加考核,应届毕业参加工作的,考核等次为未定等次,从工作单位考入的按在职人员参加考核;

③ 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不予考核;

④ 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不得评为优秀;

⑤ 旷工累计超过5天(教师旷课4节)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⑥ 旷工累计超过1天(教师旷课1节)的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三、考核步骤

1、召开年度考核工作会议,安排全院年度考核工作。

2、教职工总结本年度工作,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将填写好的《年度考核表》送交各考核组,《年度考核登记表》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载,A4纸张正反面打印。

3、各考核组组织本组全体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根据被考核人的德、能、勤、绩、廉以及职业道德表现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综合确定本组人员的考核等次。

4、各考核组将考核人员的民主测评及考核结果、未考核人员名单及原因、未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及原因、教职工《年度考核表》经主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7年3月31日前报学院人事处。

5、人事处汇总各考核组上报的考核结果。

6、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全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等次,并将年度考核结果在学院公示后上报。

四、考核要求

1、各考核组在确定优秀人选时,要按比例兼顾到不同层次人员,人事处负责全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2、各考核组要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民主的原则,以教职工的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和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确定每一位教职工的考核等次,进一步提高考核工作质量。

3、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2016年度考核校本部一般人员优秀指标136名,副科级以上干部优秀指标61名;附小24名、附院81名。

附件:优秀等次名额分配表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3月14日

附件【附件:优秀等次名额分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