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度
“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和
“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各处(室)、馆、二级院(部)、附院、附小:
根据《信阳职业技术学院评先评优奖励办法(暂行)》(信职院[2009]3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1—2012学年度学院评先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2011—2012学年度学院评先评优工作严格按照《信阳职业技术学院评先评优奖励办法(暂行)》进行评选,严格评选比例和条件,坚持德才兼备,突出师德表现,注重工作实绩,做到广泛发动,全员参与,民主推荐,统筹兼顾,全面考察,优中选优,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评选程序、步骤
1、民主推荐
①学院“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和“优秀班主任”的评选。各二级院(部)按照责任单位分配的名额和时间要求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严格按照《信阳职业技术学院评先评优奖励办法(暂行)》中规定的条件和下达的推荐指标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进行等额民主推荐,填写《信阳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奖励申请表》,各单位加盖公章后连同相关评选申报材料、会议记录、民主推荐票汇总和原始票、单位推荐报告交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审核无误后于6月25日前报人事处。各二级院(部)管理人员参加优秀教师或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评选,工勤人员参加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同时,在全院范围内推荐先进教育工作者2名。
②学院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各处(室)召开本部门全体人员会议进行推荐,每个部门面向全院教职工限择优推荐先进教育工作者2名。推荐结果形成推荐报告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25日前报人事处。学院将召开一定范围人员会议,对推荐人选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作为评选的依据之一。
2、推荐初步人选
由人事处牵头组织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科研处、就业办等相关部门组成评优推荐小组进行评选,提出初步表彰人选。
3、研究决定
将初步推荐人选报学院研究,确定拟表彰人选。
4、公示征求意见
将拟表彰人选在学院进行公示征求意见。
5、表彰命名
学院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授予“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奖金500元。
三、指标分配
根据《信阳职业技术学院评先评优奖励办法(暂行)》规定的表彰比例,2011—2012学年度学院将评选表彰优秀教师56名;优秀辅导员6名;优秀班主任3名;先进教育工作者37名。附属医院推荐评选2名临床课优秀教师报人事处。附属小学推荐评选2名优秀教师、1名先进教育工作者报人事处。
四、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要全员参与,严格对照条件认真评选,严格把关,不得降低标准,也不得突破名额。
2、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完成评选推荐任务。
附件:
1、《2011—2012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信阳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奖励申请表
人事处
二0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