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度教职工年度
任职考核工作安排意见
各处(室)、二级院(部)、附属医院、附属小学:
根据《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109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就我院2011年度教职工年度任职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的原则
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以教职工的年度工作实绩为重要依据,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和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通过考核,真正把那些职业道德高尚、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的优秀同志推荐出来。
二、考核方法
为认真做好2011年度教职工年度任职考核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将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按领导分工进行分配,由主管院领导任组长,部门正职任成员组织考核。
1、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由各考核组组织,优秀等次的确定要充分考虑各个层次人员。
2、学院科级干部、附属医院和附属小学科级干部由学院党委考核,组织人事部门实施。其他人员由本单位按要求组织考核并确定等次。
3、对于下列情况,按以下原则掌握:
① 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不予考核;
② 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不得评为优秀;
③ 旷工累计超过5天(教师旷课4节)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④ 旷工累计超过1天(教师旷课1节)的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⑤ 未交纳留职停薪费的不予考核。
三、考核步骤
1、召开年度考核工作会议,安排全院年度考核工作,发放《年度考核表》。
2、教职工总结本年度工作,填写《年度考核表》,并将填写好的《年度考核表》送交各考核组。
3、各考核组组织本组全体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在此基础上根据被考核人的德、能、勤、绩表现,尤其是应把被考核人在新校区建设、党委中心工作和专业建设、“三育人”职责履行情况以及职业道德表现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综合确定本组人员的考核等次。
4、各考核组将本组人员的民主测评及考核结果、未考核人员名单及原因、未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及原因、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于2012年4月15日前报学院人事处。
5、人事处汇总各考核组上报的考核结果。
6、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全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等次,并将年度考核结果在学院公示后上报。
四、考核要求
1、各考核组在确定优秀人选时,要按比例兼顾到不同层次人员,人事处负责全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2、各考核组要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民主的原则,以教职工的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和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确定每一位教职工的考核等次,进一步提高考核工作质量。
今年年度考核等次仍按信人[1997]1号文件规定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按照信人社[2011]109号文件要求,上级批复我院优秀指标310名,院部183名,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优秀68名;附小24名、附院103名。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