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02号)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部门推荐,资格审查,专家组评审,学校研究决定,拟定学前与艺术教育学院为“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邓娇同志为“河南省教育体系先进工作者”、任传忠同志为“河南省优秀教师”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纪委或人事处反映。
监督电话: 6280221 6281730
附件: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人事处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