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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2   点击:

各教学院部:

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2017〕48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申报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校承担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非现任校级领导。已获得省级教学名师的教师不再申报。

2.申报者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3学年(2013-2016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

3.候选人主讲课程须为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

4.申报者需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省级教学成果奖为主持人)。

5.遴选指标体系详见附件3。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各教学单位根据申报条件择优推荐,限额1名,没有符合条件的不予推荐。

2、提交《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及附件证明(成果支撑材料),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学校党委对候选人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以上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3.提交候选人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电子版1份,光盘1张(录像采用mp4格式,不大于100MB)。

4、学校将按照名额分配方案的限额(我校申报限额为1名)组织遴选,并经公示后,向河南省教育厅推荐。

三、申报时间

各教学院部6月28日前将推荐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的有关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电子版发送人事处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281780

附件:

1.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2.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3.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

人事处

2017年6月20日

附件【教高〔2017〕485号 教学名师申报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