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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9   点击:

各处室、馆、二级院(部):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范围和对象

1、我院在职在编人员;

2、在我院从事教学工作的国家行政教育部门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电大、函大、夜大、自考、职大等成人教育学历。

二、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和年限要求

申请初聘的人员,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的。

1、大学本科应届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者,到学院工作见习一年期满可初聘为助教职务;

2、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教学工作一年,可聘为讲师职务。

三、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程序

符合初聘条件的人员,填写《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三份(表格和填表说明可从学院人事处网站职称聘任栏下载,A4纸张正反面打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高校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经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上报相关部门审批。

四、申报时间

2015年上报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时间截止到11月13日,请符合申报条件者填写相关表格并按要求上报材料。具体详情可咨询人事处,电话:6281780。

人事处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