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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3   点击:

学院各处室、二级学院(教学部):

为提升我院教师整体学历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培养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提升学院整体师资水平,进一步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5年承担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招生单位共29个,包括教育、体育、工程、农业推广、兽医、风景园林、会计和艺术硕士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计划招生2250人。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述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教师、高等职业学校(包括专科层次的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和职教教研机构人员均可报考: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职业学校从事2年以上教学工作并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在职教师,或在省、市(地)、县级职教教研室(研究所)从事3年以上教研工作的研究人员。

三、报名、资格审查与考试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要求,考生、招生单位可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招生单位及省级用户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admin.html)完成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相应专业学位类别的自命题考试。考生须参加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联考科目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8:30—11:30,考试大纲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招生单位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招生单位研究生院(处、部)申请资格审查。

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达到招生单位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政治理论和自命题考试,考试内容和时间自行安排。招生单位要将有关考试信息在招生网站或招生简章中注明,及时通知考生。

请各部门做好宣传和动员,抓好落实,确保本部门所有在职教师了解相关信息,有意申报的教师请根据要求做好相关的报名工作。

附件:1.2015年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单位、招生专业及招生限额

2.2015年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人事处

2015-07-02

附件【附件1.doc

附件【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