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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7   点击:

各处(室)、馆、二级院(部)、附院、附小: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系列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学院师德师风建设,根据《信阳职业技术学院评先评优奖励办法(暂行)》(信职院[2009]30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在第32个“教师节”期间表彰一批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2015-2016学年度学院评先评优工作严格按照《信阳职业技术学院评先评优奖励办法(暂行)》进行评选,严格评选比例和条件,坚持德才兼备,突出师德表现,注重工作实绩,做到广泛发动,全员参与,民主推荐,统筹兼顾,全面考察,优中选优,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评选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中,无违法违纪问题,具备下列条件第一条并符合其他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师德为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严格遵守课堂政治纪律,以自身道德修养、言行举止做学生的品行之师。

(2)勤勉尽责,忠于职守,积极承担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任务,工作量饱满,并积极投身学校组织的教科研活动。

(3)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水平突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辅导员(班主任)所带班级形成良好班风、学风,无任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评选程序、步骤

1、民主推荐

(1)学院“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和“优秀班主任”的评选。各二级院(部)按照责任单位分配的名额和时间要求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严格按照《信阳职业技术学院评先评优奖励办法(暂行)》中规定的条件和下达的推荐指标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进行等额民主推荐,填写《信阳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奖励申请表》,各单位加盖公章后连同相关评选申报材料、单位推荐报告交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审核无误后于7月11日前报人事处。各二级院(部)管理人员参加优秀教师或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评选,工勤人员参加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评选。

(2)学院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各处(室)召开本部门全体人员会议进行推荐。推荐结果经主管院长签字后于7月11日前报人事处。

2、研究决定

将初步推荐人选报学院研究,确定拟表彰人选。

3、公示征求意见

将拟表彰人选在学院进行公示征求意见。

4、命名表彰

学院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授予“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奖金500元。

四、指标分配

根据《信阳职业技术学院评先评优奖励办法(暂行)》规定的表彰比例,2015—2016学年度学院将评选表彰优秀教师62名;优秀辅导员7名;优秀班主任4名;先进教育工作者32名。附属医院推荐评选3名临床课优秀教师报人事处。附属小学推荐评选 8名优秀教师、2名先进教育工作者报人事处。

五、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要全员参与,严格对照条件认真评选,严格把关,不得降低标准,也不得突破名额。

2、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完成评选推荐任务。

附件:

1、《2015—2016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信阳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奖励申请表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7月6日

附件【附件1.doc

附件【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