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聘任谢晨等3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各处室、馆、二级院(部):
根据信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信职改办[2013]1号)和(信职改办[2013]4号)文件通知,谢晨同志二O一三年二月取得助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研究予以聘任,聘期五年,聘期从二O一三年三月一日起计。张晓燕、程九菊2位同志二O一三年三月取得助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研究予以聘任,聘期五年,聘期从二O一三年四月一日起计。
特此通知
二O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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